蒲江县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内容的公示

(编辑:admin 日期:2014年11月20日 浏览:次)

按照《四川省水利厅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川水函[2014]1557号),现将我县2014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内容公示如下:

一、建设地点

寿安镇的五会村、华锋村、大漕村、马南村、松华社区、树林村、庙乐村7个村,鹤山镇的单沟村、潘沟村、狮子树村、铁溪村、龙头村、体泉村6个村,西来镇的高桥社区1个村。

二、建设任务

专项项目区建设主要任务为新建渠道18.8公里,整治渠道67.5公里,整治山坪塘17座,整治石河堰18处,改造泵站5处,新建蓄水池79口。

三、工程投资及构成

专项项目总投资2916万元,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0万元、省级财政补助200万元,市级财政投入300万元,县级财政投入500万元,群众筹资12万元,群众投劳折资404万元。

四、建设方式及补助标准

蒲江县小农水建设以各项目村为项目实施主体,蓄水池工程由受益群众自建,渠道、山坪塘、泵站、石河堰工程,按照“一事一议”的办法,由项目村公开选择专业队伍实施。

补助标准:蓄水池按照单口蓄水100 m³标准修建,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100元/方;渠道工程按照工程投资90%进行财政资金补助,山坪塘、泵站、石河堰按照工程投资75%进行财政资金补助。

五、建设工期

2015年3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,4月10日前全面完工。

现将项目相关内容面向社会公示,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实施。

监督反映电话:县监察局:028—88522215

县水务局:028—88522586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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